工会工作职责
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教职员工的意愿,发挥党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,积极主动、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其主要职责范围是:
1、根据工会章程和学校实际情况,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,负责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,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。
2、制订工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,组织、指导各工会小组工作,实行“目标管理”。
3、做好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,向教职员工进行共产主义、社会主义、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教育,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、职业道德、职业纪律的教育。
4、依法维护教职员工的民主权利,组织教职员工民主管理学校,经常听取群众意见,做好上情下达,下情上传的工作。
5、组织教职员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、群众性合理化建议、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;开展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等活动。协助做好先进工作者、优秀教师、劳动模范等的评选、表彰、培养和管理工作。
6、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、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。开展有益教职员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,办好工会的文化、教育、体育事业,组织好各种形式的业余文娱活动,把工会办成“教工之家”。
7、保障教职员工生活福利,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教职员工集体福利事业,开展教职员工互济互助活动,参与调解民事纠纷
的工作。
8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、退休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安排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。
9、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,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问题,做好“四期”保护工作。
10、关心教职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、维护教职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,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、安全技术、工业卫生等法律、法规、条例的贯彻执行,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。
11、根据工会财务制度,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管理好工会财务和财产。
12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晚婚和计划生育工作,关心大龄青年的恋爱与婚姻问题。
13、教育、培养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,使之成为“教工之友”。做好组织发展工作,吸收新会员,接转会员关系,负责会员的奖励和处分。
14、会同宣传部门办好各种宣传阵地,负责重要节日、迎宾和全校性重要活动的环境布置和会场布置。
15、做好来信来访工作。
16、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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